充電樁建設補貼分直流充電樁和交流充電樁(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)兩種情況。其中,在中心城區(qū)和中心城區(qū)以外地區(qū)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/千瓦、2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;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;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,給予4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。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,給予5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。
對換電站建設進行補貼也為兩種情況:對提供共享換電技術服務,并運營多品牌多車型的巡游出租、網約出租換電站,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,給予4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,單站補貼不超過50萬元,單個企業(yè)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;中重型卡車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,給予400元/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,單站補貼不超過80萬元,單個企業(yè)補貼不超過500萬元。
高速公路有沒有充電樁?
有些高速服務區(qū)有充電樁,有些沒有。截至2018年底,我國建設擁有充電樁77.7萬臺,保有量居全球首位。電動汽車高速公路充電站配置有國家標準接口的直流充電樁,運用動態(tài)負載均衡直流快充技術,輸出功率在25-120千瓦之間自適應調節(jié),能夠匹配各類電動汽車對充電功率的需求,基本可實現充電半小時,行駛兩百公里。